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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媒體稱中國國有企業將被分為三類進行管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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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發布時間:2013-12-25 13:17:23

    據中國證券報近日報道,中國在國資監管體制方面,可能建立三類國有資本管理平臺,即產業投資公司、國資投資控股公司、國資運營公司,數量在幾家至十幾家,分別側重產業發展、資本投資、股權運作,明年將啟動一至兩家投資控股公司試點。

    這項改革是為了落實三中全會提出的“完善國資管理體制,組建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,支持有條件的國企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”的決定。自上個世紀80年代后期啟動國企改革至今,決策層在實踐中發現規范化的法治環境和清晰的產權定位,是國企改革的關鍵。

    為此,2003年中國政府成立了國資委,作為國企出資人,以使國企產權清晰化,并引入現代企業制度探尋國有資產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,寄希望于搭建現代企業制度平臺,提高經營業績,以沖緩國有產權的“虛置”風險。而淡馬錫模式為中國改革提供了一個榜樣,即政府不直接參與其控股企業的經營與管理,而是委托給按市場待遇招聘的職業經理人。

    中國可試著復制淡馬錫模式,但是首先要對國有資產進行分類。因為中國龐大的國企體系承擔了太多非市場功能。比如企業被要求承擔提供公共品、穩定價格、戰略安全等。這次提出三類平臺就是為國資分類做準備:即一類是產業投資公司,為國有獨資,用以發展自然壟斷性產業,強調保障、公益功能,公司擁有研發技術、創新力量;二是投資控股公司,更強調投資功能,如類似華潤、保利、招商局等,一個集團下屬若干多元化業務,以更多考慮投資效益最大化;三是國資運營公司,著重股權運作,可持有多家企業股權,如上市公司股權需要流動,可把其股權放到運營公司。

    顯然,政策性國企如中儲糧、中儲棉及第一類產業投資公司,并非以盈利增值為主要目標,仍然承擔諸多非市場性任務。投資控股公司則可以復制淡馬錫模式,即通過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,重在實現國有資產增值的目標。第三類主要發展混合所有制,提升資產證券化,逐步實現國資退出而只持有部分股權。

    此次國企改革理解為國企的第二次收縮,但與此前MBO不同的是,此次是以混合所有制的方式,出售股權而非全部資產。這是因為很多國企在競爭性領域比較低效,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分享私人資本內生的激勵相容性,并讓人們相信國有資產并未流失,且能與私人資本在市場中有效融合,而不再享受“特權”待遇。何況,深陷重重債務的地方政府不僅缺乏資金向國有企業注入,其本身也需新資金應對債務壓力,因此,向私人部門出售股權提供共贏可能。

    中國的國企改革最顯性挑戰,是如何適應將企業委托給可信的職業經理人,且不干涉其運營。而伴隨這一過程的還有取消國企行政級別、國企員工待遇與市場接軌、建立一個高效的董事會等。這對于習慣了擁有更高政治地位的國企而言,是一個巨大的文化與制度挑戰。因此,當前國企改革最基礎性的目標是,通過以資本監管為主,盡可能地重塑國企的市場化人格,使國企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,與其他所有者公平競爭。